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企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大家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并听取管理层汇报的基础上,对企业《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企业、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企业与本企业是同一股东下控制或参股的不同企业,万隆控股集团有限企业为本企业参股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企业与上述各方形成事实关联关系。
(2)企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企业业务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企业、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大家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企业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尹晓冰、戴扬、张永良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