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了企业《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草案》及其摘要”) 、《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经事后核查,现对《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的表述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草案》及其摘要中“特别提示”之 8:“ 企业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且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40%。”
更正后:《草案》及其摘要中“特别提示”之 8:“企业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且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40%。 ”
与此同时,将《考核管理办法》“六、考核内容和方法”之“1、企业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同步更正,使之与《草案》及其摘要“第八章”中关于业绩考核指标的表述保持一致。
除上述更正外,其余内容不变。对因上述情况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企业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