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企业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企业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企业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企业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0人,代表股份887,448,458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9.47284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9人,代表股份661,463,55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51.7818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25,984,89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7.6909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7人,代表股份150,625,311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1.79152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7人,代表股份29,058,87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2748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121,566,43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9.516683%。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企业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企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议案1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7,304,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92,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5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481,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3%;反对92,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1%;弃权5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议案2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7,304,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91,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5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481,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3%;反对91,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1%;弃权52,099,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议案3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7,304,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91,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5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481,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3%;反对91,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1%;弃权5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议案4 《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7,304,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91,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5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481,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3%;反对91,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1%;弃权5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议案5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7,426,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603,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议案6 《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2020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3,361,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95%;反对3,012,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5%;弃权1,074,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6,53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6%;反对3,012,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3%;弃权1,074,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审议议案7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69,008,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21%;反对18,43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775%;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32,185,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576%;反对18,437,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04%;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八)审议议案8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69,008,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21%;反对18,43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775%;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32,185,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576%;反对18,437,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04%;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九)审议议案9 《关于<回购企业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7,289,9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15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466,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8%;反对157,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4%;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审议议案10 《关于提请企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69,01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23%;反对18,43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775%;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32,186,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588%;反对18,437,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04%;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议案11《关于提请企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87,289,9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15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466,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8%;反对157,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4%;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志旭 李青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企业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1日